信仰立場
我們相信
◎我們的信仰(取自台北靈糧堂)
(一) 我們相信整本聖經是神所默示的,完全無誤,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和準則(提後三16、林前二13)。
(二) 我們相信自有永有獨一的真神啟示自己為聖父、聖子和聖靈三位一體的神,是創造萬有,救贖萬民的主(太二十八19、林後十三14)。
(三)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,由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;祂是完全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(路一26~35、約一14~18、賽七14、九6)。
(四)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,埋葬後第三天復活、升天,並照祂所應許的還要再來(林前十五1~4、羅四25、約十四2~3、帖前四13~18)。
(五) 我們相信聖靈是與聖父、聖子同質、同權、同尊、同榮;祂使信徒重生成聖,又賜下各樣屬靈恩賜,這些恩賜今日仍然存在(約三5~8、羅~八9~13、林前十二1~11)。
(六) 我們相信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因不順服神而墮落成罪人,是完全敗壞,無力自救,需神的救贖(創一26~27、三1~7、羅五12.18)。
(七) 我們相信人的得救是本乎神的恩典,也因著人的悔改並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大工(弗二8~9、來九12.22)。
(八) 我們相信信徒應不斷地被聖靈充滿,過一個世界有別的聖潔生活,結出聖靈的果子,並得著能力,有效的事奉主(弗五18、林後六14、七1、加五22、徒一8)。
(九) 我們相信教會存在的目的是裝備眾聖徒,活出基督的見證,傳揚天國的福音,完成主的大使命(太五13~16、廿八18~20、弗四11~16、腓二14~16)。
(十) 我們相信教會是基督的身体,一個真實的普世教會是由重生的信徒所組成,而這個普世教會是由在不同地區的地方教會所組成(弗四4.12、林前十二13、徒十五22)。
(十一) 我們相信藉由完全浸入水中的洗禮,是教會為重生得救之人施洗的主要方式,但也尊重接納其他方式的洗禮(太二十八19、徒二38、十九1~6)。
(十二) 我們相信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,奉獻孩童是神所喜悅的,父母當盡屬靈教育的責任,培養出敬虔的後代(詩一二七3、撒上一21~28、路二21~23、箴三1~4、十三24)。
(十三) 我們相信所有重生且受過洗禮的人得領主餐,領主餐時當省察自己的行為,免得吃喝自己的罪(林前十一28~32、太二十六26~28)。
(十四) 我們相信魔鬼是一真實的屬靈位格;牠與牠的使者已被審判,在末日被扔進火湖裡(太二十五41、啟二十10)。
(十五)我們相信在末日,基督將再來,審判活人死人,不信的人復活受永刑,信的人復活得永生,並與基督同作王, 直到永永遠遠 (可九43-48;帖後一9;啟二十10-15,二十二5)。